鼻翼缩小术适应症与原则
鼻翼缩小术适应症:
1.鼻翼宽大合并鼻孔宽大者 可谨慎地施行鼻翼基底部分切除、鼻孔缩小术。设计切口位于鼻翼基底及鼻翼沟下部,局麻下适当切除部分鼻翼基底全层组织,然后内旋推进,缩小鼻孔,分层间断缝合。术后可见瘢痕长度一般不超过1CM。
2.鼻翼缘宽大者 可部分切除鼻翼之游离缘,修整后切口缝合至鼻翼内面。
3.鼻孔不大、鼻翼过厚或鼻翼沟上部过于丰满者 可沿鼻翼软骨外侧脚的前缘做鼻孔缘皮肤切口,将皮肤与其下面的鼻翼软骨潜行剥离,将软骨表面的臃肿软组织剪除,再将鼻翼软骨的上部、外部适当切除部分;然后,于鼻孔内,于鼻翼基底的内侧面切除一块菱形的前庭皮肤和鼻粘膜,并将多余的脂肪组织剪除,较后,将鼻孔边缘的切口和鼻翼基部内侧面的切口缝合。术后可见瘢痕长度一般不超过1CM。
鼻翼缩小手术的原则
a、实施手术之前,应常规检查凝血功能,对疾病所致鼻子畸形应先行治疗疾病,消除病原。鼻局部有感染者也应先治疗。
b、手术较好在患者成年后实施,因修补太早,面部发育后,修补之鼻还可能再为畸形。
c、塌鼻严重者皮肤及软组织向上凹缩,遇此情形,必分期手术,先将鼻部分离,移至正常位置,再植入填补物。
d、手术时灭菌必须严格,如有感染,填充物将坏死脱出。
e、置入填充物之前,应注意分离层次及腔穴大小,对称性,分离后所成腔隙应适于填充物之安置,不可太紧,也不可过松。
f、根据鼻梁等塌陷处的形状、大小,置入适当填充物,然后缝合伤口,固定鼻外形。手术后应注射青霉素预防感染。
1、假性小柱内陷畸形者。
2、前部、后部或全部鼻翼缘下垂者。
3、鼻翼肥厚宽大下垂者。
4、鼻翼过度外扩、造成鼻孔过大等不雅外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