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心肺等主要脏器功能减退,不能耐受手术者。
2、有心理障碍、期望值过高以及对自身形体要求过于苛刻者不能进行抽脂手术。
3、皮肤严重松弛而皮下脂肪组织过少者。
4、病态肥胖者不能进行抽脂手术。
5、局部皮肤有感染病灶及较多瘢痕者;重度吸烟者、伤口愈合能力较差者。
6、下肢静脉曲张、静脉炎者,禁忌行下肢脂肪抽脂手术。
7、骶尾三角区及粘着区域。
8、妊娠妇女或母亲肥胖综合征不能进行抽脂手术。
9、神经性贪食症。
1、出血水肿:抽脂后皮下可出现淤血,这是在抽吸时毛细血管破裂引起的,多在两周内消逝;另外,由于组织损伤及皮下残留部分肿胀液,使抽吸部位出现水肿,一般很快就会消退。
2、色素沉着:由于抽吸过薄损伤较大,引起皮肤缺血导致色素沉着。常见于小腿及腹部,一般色素在术后半年左右会消退。
3、术区麻痹及异常感觉:术后,吸脂部位皮肤有的会出现麻痹及异常的感觉,如偶有针刺感、蚁行感等,一般术后1-3个月会逐渐恢复。
① 术后1-2天内伤口内会有渗液,会使敷料湿透,给生活带来不便,需及时更换敷料。
② 术后伤口内会放置引流条,术后48-72小时需到医院复查,拔除引流。
③ 术后1-4天内,活动时都会有疼痛,这是正常现象,但一般不影响生活自理。
④ 术后7天左右需要复诊,拆除切口缝线。
⑤ 有可能皮肤出现轻度色素沉着,1~2个月后会逐渐消失。
⑥ 为加压塑形,术后需穿戴弹力衣裤3-6个月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