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具体明确的年龄限制,但是一定要去正规的医院做手术,并且做详细的检查。
1、太田痣治疗后一周,禁烟酒,忌食腥辣食物,防止创面发炎。去太田痣后多食水果、鸡蛋、肉汤等高营养的食物。
2、太田痣治疗后7-14天创面不沾水。
3、太田痣治疗期间不化妆,不饮酒,不做面膜,毛细血管扩张不揉搓。要注意防晒。
4、大面积治疗后局部略肿胀或有少量水泡,此为正常现象,6小时后逐渐消退,创面形成痂皮,7-14天且自然脱落,不要强行剥离。
5、对镇痛剂异常敏感的患者,回家后仍会觉得头晕、恶心,此时,最好静卧休息,一般1天后,症状会自然消失。
6、防晒不佳者、或易出现色素沉着者,15天后,新鲜组织逐渐出现色素沉着,约在30天左右,色素沉着最明显,此后色素沉着又逐渐消退,3个月后大部分可消退干净,完全消退期在3-6个月以上。色素消退期,还可口服VC,一次2片,一日3次,可有效预防、和消退色素沉着。
7、创面的痂皮从第5天开始脱落,脱痂结束后,可见痂下细嫩的新鲜组织,由于新鲜组织比较娇嫩,不能经受日晒,所以此期主要任务是防晒,建议外出时:一要遮阳、二要涂抹防晒霜;夏天防晒尤为重要,防晒霜建议使用高SPF值的。
8、脱痂后的新鲜皮肤,比较娇嫩,不宜使用有刺激的化妆品,如某些带治疗作用的祛斑产品、除皱产品、美白产品等等,尽量使用无刺激的护肤品,如强生宝宝霜、凡士林软膏。日常清洗时,不宜用肥皂、洗面奶长时间搓洗。
1、近期接受过阳光暴晒或将要接受阳光暴晒的人群。
2、光敏性皮肤及正在使用光敏性药物的人群。
3、近期口服异维A酸者。
4、妊娠期妇女。
5、糖尿病患者。
6、瘢痕体质者。
7、怀疑有皮肤癌患者。
8、有过高期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