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皮肤癌患者不适合做激光去痣手术。
2、发育异常的黑痣、恶性小痣等也不适合做激光去痣手术。
3、皮肤急性皮肤或正在服用光敏性药物的人不能进行激光去痣手术。
4、光敏性皮肤或正在服用光敏性药物。
5、凝血功能障碍或正在服用抗凝剂者不适合做激光去痣手术。
6、心理障碍和孕妇不适合做激光去痣手术。
7、与黑色素瘤有关的皮肤病变(如发育异常的黑痣、恶性小痣等)。
8、免役缺陷者不适合做激光去痣手术。
1、可能会有瘢痕,如果受术者在治疗前半年曾经服用异维A酸,在换肤后愈合时可能会有发生肉芽组织增生的风险,不能马上进行换肤,需要等这段窗口期过后才可。
2、可能存在持续的红斑,可遵医嘱使用中效的皮质类固醇激素软膏,每天使用直至好转。
3、色素沉着:色素沉着发生机制目前还不完全清楚,多数认为这一现象属于炎症后续继发性色素沉着。
术前:
1、手术前两周内,请勿服用含有阿斯匹林的药物,阿司匹林会使得血小板凝固功能降低;
2、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患者,应该在初诊时翔实向医生告知病情,以便应诊大夫确认手术方案;
3、手术前确定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或其它身体炎症;
4、女性要避开月经期。
术后:
1、 术后7天之内尽量避免手术部位沾水;
2、保证手术部位清洁防止感染;
3、避免进食刺激性食物如辣椒等;
4、严格遵守医生嘱咐服药及复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