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半年以内的剖腹产疤痕:
该期间为疤痕的增生阶段,适宜采用保守治疗来控制疤痕的继续生长,如涂抹外用药物;或者沿疤痕凸起周边注射肾上腺素类药物,如曲康奈德,一般注射3-4次即可。
2、半年以后的剖腹产疤痕:
剖腹产疤痕产生后的半年到一年时间内,疤痕的增生期已经结束,如果疤痕仍然形态异常且继续增宽延长,则建议进行手术治疗,目前临床中较为常见的方式是通过手术方式对疤痕处进行切除缝合,而切除后的形态及颜色与个人体质密切相关,另外,伴有腹部脂肪堆积过多者还可与腹部吸脂手术一同进行;而对于术后形态仍不满意者还可采用点阵激光等物理方式进行改善。
1、瘢痕体质者。
2、炎症性皮肤病如慢性放射性皮炎、化脓性皮肤病、复发性单纯疱疹、炎症明显的痤疮、着色性干皮病等。
3、血液疾病或凝血机制异常者。
4、精神病患者或各种心理障碍者。
5、有严重糖尿病或心、肺疾病及严重高血压者。
1、手术部位皮肤有炎症、感染的情况。
2、有血液疾病、凝血机制异常的情况。
3、有严重的高血压、糖尿病、重要脏器病变的情况。
4、瘢痕体质。
剖腹产疤痕修复治疗适合腹部做过剖腹产,且有修复需求的人群。
剖腹产疤痕修复手术主要针对因剖腹产留下疤痕明显的情况。
1、感染:任何治疗都存在感染的可能,所以无论是外用药物涂抹、注射药物还是通过物理方式祛疤都要在注意治疗环境,一旦感染需紧急就医处理。
2、继发疤痕:若疤痕还处于增生阶段,非手术的方式并不能阻止瘢痕的增生,而物理祛疤使用时期不当或者是方式不当反倒刺激疤痕的进一步增生。
3、效果不明显:采用外用药物的祛疤方式对某些疤痕或者效果不明显或者需要长期治疗才能有效;而对于剖腹产疤痕本身较小者,采用注射或者是物理方式收效相对较小,可选择适当时机进行手术祛疤。
4、色素沉着:疤痕愈合过程中有可能产生色素沉着,另外,物理方式的祛疤治疗后色素沉着现象稍加明显。